管理體制不足、監控不力、标準缺乏、質量可控性差,水産微生物制劑行業應該如何應對?出路在何方。
微生物制劑又稱益生菌,是在微生物理論指導下,對已知的有益微生物通過分離、複壯、濃縮等特殊工藝加工而成。
我國微生物制劑于上世紀80年代開始應用于水産養殖,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已頗具規模。目前水産養殖用的微生物制劑有兩大類:一類是體内微生物改良劑,将其添加到飼料中用以改良養殖對象體内微生物群落的組成,應用較多的有乳酸菌、芽孢杆菌、酵母菌及多種微生物組成的複合菌;另一類是水質微生物改良劑,将其投放到養殖水環境中以改良底質或水質,主要有光合細菌、芽孢杆菌、硝化細菌、反硝化細菌、EM菌等。目前湛江市的微生物制劑企業已達到一百多家,是全國最大的微生物制劑生産基地之一。
微生物制劑應用于水産養殖業,無殘留、無耐藥性、無污染,并可通過調節水産動物和養殖水體内的微生态平衡,達到提高養殖品種健康水平及改良養殖環境的目的,在水産養殖中有着廣泛的應用前景。
但由于管理體制造成監管真空;微生物制劑除光合細菌外,其它菌類還沒有一個相對統一的行業标準來規範微生物制劑産品質量;行業的門檻較低,有些不具備生産技術條件的企業也在從事此類産品的生産,質量不可控制性很大等,亂象已甚,行業該如何面對,出路在哪裡?下面,就目前水産微生物制劑行業存在的問題及出路進行深入探讨。
發展尚處初期
我國目前水産微生物制劑還處于一個發展初期,概括起來存在以下問題:
1、管理體制水産微生物制劑屬于非藥品,沒有明确管理部門、管理權限和管理條例。由于管理真空,監督困難,影響了産品質量和使用的可靠性。
2、沒有标準和規範除光合細菌外,其它微生物制劑尚無國家的産品标準,水産微生物制劑生産迄今為止無明确的技術規範,生産實踐中無法達到規範生産。
3、廠家多,但規模小,生産工藝落後 有的甚至是作坊式生産方式,科技含量低,缺少龍頭企業和領軍隊伍。
4、由于産品廠家技術水平的不一緻,導緻生産出來的産品質量良莠不齊,應用效果差異性比較大具體表現在:一是菌種退化,由于長期使用同一菌種,菌種會産生退化現象,形成質量問題,要适時提純複壯;二是發酵、培養問題,由于某些原因,使細菌在發酵或培養過程中未能達到要求,造成數量不足或活力不強,有些細菌已出現雜化或受到污染,特别是作坊式的生産單位根本達不到技術要求;三是細菌固化、加工及複配問題,由于技術、設備、加工工藝及操作等因素造成細菌數量不足,活力不強,不能形成優勢菌群,難以起到應有作用;四是檢測手段不夠完善,産品的标準和檢測方法混亂。
5、片面宣傳作用和效果出于多種原因,微生物制劑的宣傳經常出現片面性,甚至産品宣傳與産品實際情況相去甚遠。盡管微生物制劑具有許多優勢和特點。但它不是包治百病,有百利無一害的萬能神藥,它也具有局限性和限制性。
6、市場混亂、難辨好壞、盲目使用面對琳琅滿目的産品,四處紛飛的産品宣傳廣告以及産品推銷人員的積極推薦,養殖戶不知道使用什麼樣的産品才有效,常常出現每種都買一點,一種不行換另一種的情況,導緻最後分不清是哪一種産品在起作用,甚至出現賒銷的買,不賒銷的不買,喊高價打折扣多的産品多買等現象。
7、應用技術不夠成熟由于政府政策、市場經濟、商品監管、科技局限性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産品和應用技術的研究尚未成熟,影響了産業的發展。
發展趨勢及對策
立足水産,延伸大農業
目前,微生物制劑主要應用于水産養殖中的水質改良。一方面通過形成優勢種群,與有害微生物或藻類競争營養成分,抑制有害微生物或有害藻類的生長和繁殖;另一方面通過降解作用分解水體中有機污染物或通過吸收作用吸收水體中的氨氮、亞硝酸氮等有害物質改善水産養殖環境,多年來已得到廣大養殖戶的認可和廣泛應用。
但這樣的用途太局限,應該将其擴展到更大的應用範圍:一是生産生物飼料添加劑及生物飼料。在傳統飼料技術的基礎上,把植物蛋白原料經微生物發酵生産成生物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能促進水産動物消化的吸收提高生産速度,減少用藥,保護水質、适合綠色飼料發展的需要,市場潛力非常大。去年,湛江市已有六家微生物制劑企業向國家農業部申報生産飼料添加劑項目;
二是應用于生物肥料。用畜禽糞便和其它有機物為主要原料經接種微生物複合菌劑,利用生化工藝和微生物技術制成的具有優良物理性狀、碳氮比适中、肥效優質的微生物肥料在水産養殖中廣泛應用肥水,創造了良好的養殖生态環境。湛江是個農業大市,在農作物的種植、水果等還有很大的市場沒有利用。所以,微生物制劑的發展應該立足水産,并逐漸向大農業延伸,在國内打造“湛江生物肥料”品牌。
向高效、專一方向發展
為克服目前水産微生物制劑産品種類多,但菌種相似、性能差别不大,缺少特色的現狀,今後在水産微生物制劑方面有向高效性、專一性方向發展的趨勢。隻有向高效、專一的水産微生物制劑發展,研發有針對某種水生動物、某個生長階段、某些疾病的特定對象的專用制劑,使其作用更專一,效果更顯著,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制定标準、規範生産
目前,除光合細菌外,其它微生物制劑在國内還沒有一個相對完善的标準來規範微生物制劑産品的質量,一般執行的标準是企業自行修訂的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質量标準,緻使不同企業生産的同一類産品質量差異很大,許多産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達不到技術要求,質量不可控性很大。
針對微生物制劑企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2008年8月,湛江市水生生物保健品行業協會召開全體會員會議,成立“聯盟标準”技術委員會,充分發揮協會作用,在湛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指導下,根據标準修訂的依據、原則和基本要求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讨論,率先在************個統一制定了微生物制劑質量标準和質量檢測技術規範,修訂标準于2009年1月開始實施。
制定制度,做好檢測
有關部門及微生物制劑企業應針對水産微生物制劑監測、檢測等方面的問題,盡快制定相應制度,強化微生物制劑的檢測管理。在檢測中除常規檢測外,還要注意菌株的特異性,防止一些源于環保的微生物制劑用于水産養殖中産生不良影響。對于新品種或首次使用的菌種,一定要進行系統的安全性實驗,确保無毒副作用後方可使用,以确保水生動物和消費者的安全。
整合資源,加強合作
我國水産養殖用的微生物制劑企業普遍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經濟實力不強,有的沒有單獨承擔新産品研發的實力。
因此,要加強生産企業之間及企業與科研單位之間的協作,充分發揮企業聯合資金優勢和科研單位的技術優勢,積極開展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術及相關标準制定工作,促進生産企業調整産品結構,提高産品檔次,推動産業升級。
積極扶持,培植龍頭企業
政府應選擇較好的微生物制劑生産企業予以扶持,在政策和資金方面予以傾斜,培植這些企業成為龍頭企業。與此同時,企業也應拿出相應的資金,聯合科研院所開展産品研發,形成産學研一條龍,更好地發揮作用。